1、了解房屋情况。
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3、签合同。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4、申请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存在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则拒绝申请。
5、立契。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6、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7、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8、付清房款领取产权证。
买方付清所有房款,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