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如果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2、房屋评估和测绘:
申请人需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并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3、产权登记申请: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办理房产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确认房屋所有权:首先需要确认房屋是否为继承人一人所有,如果房屋为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继承只能针对被继承人所享有的房屋份额进行。
2、遗嘱的有效性: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需要确认遗嘱的有效性。遗嘱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等。
3、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依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继承房屋份额。
4、继承人协商:所有继承人可以自由协商确定继承方案,可以放弃自身继承权。各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形成书面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时生效。
5、产权变更手续:继承房产后,应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将房产登记在继承人名下,以明确产权归属。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遗产认证文件、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认证文件等。
6、税费问题:继承房产可能涉及到契税、印花税等税费,需要按照规定及时缴纳,确保产权变更手续的顺利进行。
7、家庭内部矛盾处理:继承房产容易引发家庭内部矛盾,需要通过沟通协商等方式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影响房产产权的稳定。
8、其他潜在继承人:在确定继承人资格时,要准确判断自己是否属于合法继承人,避免因错误认为自己有继承权而引发纠纷。同时,留意其他潜在继承人的主张,保留好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