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贷款买房了还能用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外,即使已经办理了其他形式的购房贷款,仍然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提取公积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提取次数限制:
部分情况下,公积金的提取次数可能受到限制,如租房提取每年一次,购房贷款偿还提取每月一次等。
2、提取时间限制:
有些情况下,公积金的提取需要在特定时间内完成,如租房提取一般在每年的3、4月支取。
3、保留一定余额:
即使满足提取条件,也建议保留一定的公积金余额,以备将来之需。
4、遵守相关规定:
在申请公积金提取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提供虚假资料或违反规定,可能会被通报并限制在一定期限内不能提取公积金。
5、咨询与了解:
由于公积金政策和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提取前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6、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员工请求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宅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同意文件和施工合同;因严重疾病或伤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费用发票;购买预售商品房、二手房、拆迁还建房的,应提供相应的合同和收据;离休、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相关证明;支付房租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和收入证明;出境久居的,应提供出境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归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合同和余额证明;员工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