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定金应当退还。这种情况下,定金应当返还给购房者。
2、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如不具备购房资格、信用记录不好、材料不完整等,购房者需要自己承担责任,定金不予退还。
3、开发商的原因,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建房手续不齐全等,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支付利息损失。
4、政府政策或银行规定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退还定金。
房贷下不来的原因有哪些
一、借款人信用问题
信用不良:借款人存在多次逾期还款记录,如信用卡逾期、其他贷款逾期等,或者存在不良信用行为,如欠款不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这些都会使银行认为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较高,从而拒绝批贷。
征信报告有污点:征信报告上如果有不良贷款记录、多头借贷记录等污点,也可能导致房贷申请被拒绝。
二、借款人收入及负债问题
收入不稳定或不足:借款人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或者收入不能满足银行要求的还款能力标准。银行通常会要求借款人的月收入是月还款额的一定倍数(如2倍以上),如果借款人收入不足,银行会拒绝批贷。
负债过高:借款人如果已经有较多的其他债务,如信用卡透支额度较高、有其他大额贷款未还清等,或者总负债与收入比例过高,银行会认为其还款压力过大,从而拒绝批贷。
三、购房资格及房产问题
不符合购房政策:不同地区对购房资格有不同的规定,如户籍限制、社保缴纳年限要求等。如果借款人不满足当地的购房资格条件,银行不会批准房贷。
房产不符合规定:购买的房产如果不符合银行的规定,如小产权房、没有合法产权证书的房产等,银行也不会提供房贷。
四、贷款申请资料问题
资料不完整:申请房贷时提供的资料如果不完整,如缺少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身份证明等重要材料,银行会要求借款人补充完整资料后才能审批,否则可能不批贷。
提供虚假资料:如果银行发现借款人提供的资料有虚假成分,如伪造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不仅会拒绝批贷,还可能将借款人列入黑名单,影响其未来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