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全免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国家免除房屋或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2、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3、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6、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首套房契税减免手续怎么办
1、办理契税只需要买卖双方到地方税务局契税大厅窗口,提交房产证、购买协议、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然后现场填表交税。
2、贷款需要买卖双方到银行进行面签:卖方只需要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证、贷款文件,购房协议等。
3、当事人带齐上述证件、材料后,到市房管处档案室窗口填写查询申请书,即可办理上述各类房产档案证明。
《契税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
1、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免征契税。
2、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免征契税。
3、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在本市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的部分,仍应按照规定缴纳契税。因原住房未达到本市规定标准面积而重新购买公有住房的,视为第一次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