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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之前赣州境内政权的历史演变与行政区划调整

明清以前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后,是赣州建立政权的开始。历经两汉、两晋、隋唐、五代十国的历史沿革,乾城面积不断扩大,领11个郡县。宋元时期,赣州、南安军分别改为赣州路总督署、南安路总督署。直至明清,在赣州设置赣南总督署,称乾元,赣南守府和巡、守二路相继废止,赣南开始分为三个行政区域:赣州府、南安府、宁都直辖州。

中华民国

民国元年,废府(州)、厅,设县,省直辖县。1935年,江西省重新划分为8个行政巡视区,赣南各县划为江西省第四、第八行政巡视区。第四行政巡视区辖赣县、南康、新丰、大余、上犹、崇义、龙南、定南、全南、安远、寻乌等11县,行政巡视办事处驻赣县;第八行政巡视区辖宁都、广昌、石城、瑞金、会昌、于都、兴国等7县,行政巡视办事处驻宁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98年12月,国务院批准赣州地区撤地设市,原县级赣州市改为章贡区。1999年7月,地级赣州市正式成立。2013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赣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同意撤销县级南康市,设立赣州市南康区,同意将原南康市潭东镇、潭口镇划归赣州市章贡区管辖。2014年2月25日,赣州市南康区正式成立。至此,赣州市下辖2个市区、15个县,辖1个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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