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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1 名艺术专业技术人员

2020年4月4日:为进一步拓宽人才选拔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2019〕15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浦东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人才21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馆为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国家一级文化馆,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甘泉文化馆为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组织、承办本区群众文化活动,为浦东区文明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桃浦文化馆成立于1986年10月,为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浦东区文明单位,组织、承办本区各类文化活动;培养群众艺术骨干。具体岗位及人数见《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艺术专业人才招聘简章》(附件,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岗位任职要求及任职资格请参见招聘简章,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制定的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确定。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1年以上(有效期以内)上海市居住证(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6日);

5.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热爱群众文化工作;

6.从事过群众文化工作或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取得一定成绩、有作品获奖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5月6日17:00。

2. 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网站: - 选择“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及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择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并提交确认后,应聘信息将自动锁定,不可更改。应聘人员应在报考前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采用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在线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电子证明材料:照片、身份证、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毕业生推荐表、在校证明等)、专业技术职称、专业资格等;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应确认自己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名条件,如对报名条件、岗位要求有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

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和信息,以欺骗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被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 材料初审

学校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参加笔试,初审查询时间以报名系统公布时间为准,届时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 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下载准考证时间以报名系统公布时间为准,请考生初审后关注报名系统,届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没有特定的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籍,不收取报名费。

5.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自行通知应聘人员,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前将按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包括面谈和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技能,要求现场演奏专业作品(如有个人专业作品,请携带相关材料参加面试)。

6. 体格检查和调查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录取人选,体检录取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组织体检人员到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由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进行体检,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

7. 录用人选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拟聘用人选将在上海市普陀门户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的,报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四、相关福利及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聘任,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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