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持有中国护照,经菲律宾过境停留时间不超过72小时,需申请过境签证9(B)。
过境签证申请所需文件
1. 有效护照,有效期至少为六(6)个月,不包括允许在菲律宾停留的时间;
2、申请表:签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附上一张照片;
3.已确认的前往国外机票及该国有效签证;
4.通过以下证据证明您的经济能力,但领事官员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证据。
1)雇主出具的英文在职证明/介绍信
2)个人财产证明
3)经授权的中国旅行社出具的担保书
4)银行存款证明
5)有效的国际信用卡(复印件)
6)菲律宾公民或菲律宾知名公司出具的经过公证的担保书原件
5.已确认的往返或分程机票(复印件)
提交申请
菲律宾签证申请必须亲自或通过授权旅行社提交
签证处理时间
处理和签发签证仅需不超过三 (3) 个工作日
签证递交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 - 11:45
领取签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4:00-5:00
签证申请费
签证费为134元人民币。
签证有效期
停留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过境签证旅行社程序
1.旅行社须在过境人员抵菲前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菲律宾移民局告知过境人员的身份、护照号码、行程安排及其他相关入境信息;
2、在48小时内向移民局提交书面过境签证申请及担保书;
3.每位过境人员须向位于Drive,,的菲律宾移民局(BI)账户缴纳1000比索的服务费;
4. 旅行社出示 1,000 菲律宾比索服务费的正式发票后,移民局将通过移民管制司(IRD)司长向指定入境口岸的所有移民官员签发过境抵达通知(TAN)。TAN 包含每位抵达过境人员的姓名和信息,并指示移民官员允许 TAN 上列出的每位过境人员作为非移民入境,逗留期限为三 (3) 天。同时,移民局将向 TAN 上列出的每位过境人员签发一张身份证。
菲律宾签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