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乡村旅游振兴规划(2011-2015年书杂一卷皮牛谷年)
为加快我省乡村旅游全面振兴,拓展农业发展功能,实现农民收入最大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我省是传统农业大省和齐鲁文化的发祥地,乡村旅游资源丰富。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我省就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适合当时条件的乡村旅游项目。经过近40年的发展,培育了一批全国知名的乡村。旅游品牌已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 2009年,全省已大规模开展乡村旅游2000个村庄、194个林场、3.5万户经营户、15.5万名从业人员;打造国家旅游大本营 评价范围包括1个卫东涧县、14个省级旅游县、85个旅游小镇、91个旅游村、199个农业旅游示范点、228个森林湿地公园。 2009年,全省乡村旅游接待国内外游客9400万人次,占全省旅游接待总量的32%;实现乡村旅游收入370亿元,占全省旅游总收入的15%,相当于当年农业增加值。 11.5%。乡村旅游在拉动社会消费、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发展、保护乡村生态、传承民俗文化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总体来看,我省乡村旅游产业仍存在开发建设不规范、广度和深度不够、产业链不完整的问题;基础设施不完善,景观建设与周边整体环境不协调;专业人才缺乏,营销落后。管理服务体系不健全;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目标,以拓展、规范、提升为重点,坚持“农旅结合、以农促旅、富民增收”。 “农民旅游”,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保持与边境的联盟,优化乡村旅游发展环境,创新机制,整合资源,丰富类别。委,突出特色,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关联和带动作用,把乡村旅游培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新亮点,增强乡村旅游的活力。 “好客山东”品牌内涵。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主体多元化。统筹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协同推进机制。
2、聚焦农业,平衡利益。以农民为主要受益者,必须在乡村旅游参与者的利益与损失后果之间取得平衡。
3、因地制宜、因地制宜。优化区域布局,加强分类指导,推动一房、六房个性化发展,积极培育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
4、市场化、产业化经营。充分发挥带动作用,推动各类经营主体规模化发展,规范管理、网络化经营。
5.统筹发展、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旅游开发和消费,形成城乡资源互用、联动发展的良好格局。
6、保护生态,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避免急功近利、盲目开发。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培育一批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的乡村旅游示范区,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形成品种丰富、特色突出、结构合理的产品体系和产业格局。建成省级以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10个,乡村旅游强乡镇200个,横海占岭金号特辖银色村1000多个,各类板模农(渔业)经营户。有水利风景区1万处,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150处,森林湿地公园330处。创建50个乡村旅游知名品牌和5个AAAA级以上乡村旅游景区。全省乡村旅游年接待能力达到3亿人次,乡村旅游总收入达到2000亿元。
3、Poko谷胜本的发展重点
(一)乡村旅游产品培育。重点开发培育红色旅游、传统民俗、休闲农业、农家乐、渔家乐、古村镇(风情小集河安五毛镇)、新农村、乡村节庆、生态旅游等十大类乡村旅游产品。回收和乡村博物馆。红色旅游信尼街区连顺基类以革命战争年代的纪念场所、地标建筑为载体,以革命历史、革命事迹、革命精神为内涵,挖掘培育一批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红色旅游产品;传统民俗类,以乡村传统民俗风情为主题旅游资源,以民俗体验、民俗文化参与为主要项目,保护和弘扬齐鲁民俗文化;休闲农业类,依托乡村田园风光、李小福特色种养、农业示范园等资源,以采摘索取、科普教育、农耕农艺体验为载体,满足城乡需求居民休闲、娱乐、观光、度假;农家乐类,吃农家乐以吃农家乐、住农家乐、干农活、享农家乐、买农产品为主题,为游客提供餐饮、住宿、农业活动、休闲娱乐等服务;渔家娱乐类以滨水休闲、水上休闲、水滨度假为特色。会议的主题是让游客体验渔民生活、了解渔民文化;古村镇(风情小镇)类以古镇文化观光、特色小镇度假、风土人情体验为主题,打造多元化特色旅游小镇;新农村,以新农村、新风貌为主题,注入乡村旅游文化元素,为游客提供美食、休闲、餐饮、娱乐和地域文化等服务;乡村节庆,以乡村节庆和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节日为基础,以当地民俗文化和著名特产为基础,利用吸引力,打造乡村旅游区域品牌;生态循环类,是依托森林、湿地、水利风景区等生态旅游资源和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资源,大力发展生态循环旅游;乡村博物馆类以展示乡村风情、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特色农产品等为主题,展示传统农耕文化、民俗风情和生产生活的发展变化。
(2)七心好谷夜三期空调乡村旅游区建设。根据平原、山区、林区、湖区、海滨等不同区域,围绕文化、历史、经济、生态等不同主题,建设半岛滨海乡旅游区、齐鲁山乡旅游区。沾益杏村旅游区、湖泊湿地乡村旅游区、黄河乡村旅游区、运河乡村旅游区、平原乡村旅游区等六大乡村旅游区,推动特色乡村旅游产品向优势地区集中。
(三)乡村旅游产品开发。开发具有传统和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提升传统农业、手工艺、餐饮服务附加值。加快引进培育观赏价值独特、营养价值丰富、比较效益突出的农产品新品种,提升名优农产品的旅游价值。重点发展纺织刺绣、风筝、年画、剪纸、泥塑、草编、琉璃、陶瓷、布玩具、木件等特色工艺品。创作、发行展示山东风土人情的图书、图片、音像制品等文化产品。依托当地民间工艺品或地标,生产实用、新颖、多样的特色纪念品和农具模型纪念品。
(四)乡村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在乡村旅游资源集中的市县(市、区)建立乡村旅游培训基地,重点加强乡村旅游经营者、乡村旅游领军人才、能工传承人和管理服务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支乡村旅游人才队伍。高素质、专业化的乡村旅游管理、营销、服务队伍。
四、政策措施
(一)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乡一体化标准加快农村道路交通、网络通讯、自来水、下水道、液化气、供热管道、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旅游服务功能,设置标准化引导标志。加快旅游停车场、旅游购物场所、旅游中心、医疗卫生等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乡村旅游接待和服务设施质量。切实加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扎实推进全国特色旅游景观乡镇、山东省旅游富集乡镇和特色村庄、好客家农(渔)家乐和山东省农业旅游示范点创建;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发展机制,鼓励设立各类乡村旅游开发企业和实体;加大乡村旅游资金投入,重点支持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人才培训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加强对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经营者、林场和企业的信贷支持,引导和鼓励中介组织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金融便利、信用担保等服务。引导各类投资主体以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投资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对省级以上乡村旅游示范县(点)、乡村旅游镇(村)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强营销。加强与旅游企业合作,加大乡村旅游推介力度,创新旅游推介方式,统筹城乡旅游资源,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将更多乡村旅游景点纳入旅游项目和线路,延长游客停留时间。依托山东农业发展优势、齐鲁文化魅力和“好客山东”品牌形象,重点开拓京津地区、江浙地区、东北地区市场,吸引华南地区、香港、澳门和台湾,甚至日本和韩国,扩大山东乡村旅游市场份额。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省乡村旅游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确保乡村旅游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将乡村旅游管理、营销、策划、策划等专业技术人才和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全省统一培训项目。推动旅游公共服务下乡,促进城乡旅游人才和资源共享。加强对乡村旅游行业学会、协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的指导,提高行业自律水平。科学制定乡村旅游规划和服务标准。加强诚信经营、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等监督检查,促进乡村旅游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