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三江源国家公园长江源头(可可西里)公园国家公园管理处资源环境执法局发布《关于禁止在长江源头核心保护区内旅游、探险、穿越等活动的通知》公园。”
1、三江源国家公园长江源区禁止旅游、探险、穿越等活动。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进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非法组织旅游、探险、穿越等活动,对核心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擅自入场造成人身伤亡等事故的,由主办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2、如因科学研究需要必须进入核心保护区从事科学观测、调查活动的,须提前向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管理局相关机构批准并向长江源(和可西里)公园管理办公室登记后,即可按照批准的规划和路线开展相关活动。 【长江源(和可西里)公园国家公园非法越境活动重点区域为:治多县索加乡、扎河乡、利新乡】
3.严格遵守国家公园分区管控要求。在不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在总控制区内以特许经营的形式开展生态体验、自然教育等相关活动。未经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开展生态体验、自然教育等活动。一经查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未经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报纸、杂志等媒体平台发布与三江源国家公园有关的信息。对擅自编造虚假信息、兜售旅游、探险、穿越线路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5、三江源国家公园、长江源头公园的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保护国家公园资源和环境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和制止擅自进入国家公园核心区、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组织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