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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项目专项债券发行特点
01 发行期限更长
据债券信息网披露的相关信息显示,文化旅游项目具有资金需求大、投资回报周期长的特点。发行期限主要集中在15年、20年、30年的中长期。对于收入来源相对薄弱的项目,需要延长期限,以满足收入与融资的平衡。
02 收入来源种类繁多
文化旅游项目是具有一定效益的公益项目。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景区门票收入、交通收入(索道、景区观光车等)、停车场收费收入、充电桩收入、广告业务收入、租赁收入(场地、商铺、无人售货机等)收入等)等
03 施工内容比较复杂
与其他专项债券项目相比,文化旅游项目具有建设内容较多、建设数量大且分散的特点。这主要体现在办理项目相关审批需要协调各部门的意见,办理周期较长,申请进度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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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专项债券支持的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内容为如下:
01、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相关项目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项目。
02、产业集群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文化旅游综合体、旅游产业园、特色小镇。
03、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旅游信息中心、区域旅游应急救援基地、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和集散中心(含集散点)、旅游交通诱导标志系统、旅游数据中心。
04、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景区与交通干线连接道路、景区内道路、景区内步行道、停车场、卫生间、供电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消防设施、安保设施监控设施、翻译和教育系统等
05、文化建设项目:博物馆建设,配套历史、艺术、科技、综合性博物馆新建、改扩建工程。
06、生态文化旅游、乡村休闲旅游、红色旅游专项债券、旅游扶贫开发建设专项债券、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券等。
《通知》提出,重点支持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项目、国家文化园区建设和产业集群建设的项目、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风景名胜区、博物馆建设。优先安排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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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
除避开国家专项债券常见的禁止内容外,包括各类建筑场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主题公园、城市景观提升、大型城市雕塑、文化庆典、主题论坛等,文化旅游项目申请专项债券时不得出现以下内容,具体如下:
01、不安排博物馆以外的文化项目,如档案馆、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文化广场等;
02、非A级景区不得开展游览项目;
03、不能纳入大型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品质提升等内容;
04、不得开展宗教商业化项目或酒店、旅馆、民宿等旅游地产项目;
05. 不允许已完成或即将完成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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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项目专项债券申报要点
01、选择项目时,要注重项目的公益性。项目申报过程中,要注重因地制宜,严格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标准和重点地区要求,突出申报项目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文化和旅游领域专项债券的前提条件是公益性项目、债券发行和使用严格对应项目、有限的偿债来源、收入与融资自平衡、资产监督管理等。
02、做好项目策划。文化旅游项目具有资金需求大、投资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特点。项目需完成用地、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取得立项批复(或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批复。要求项目计划发行规模合理,不存在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况。项目发行期限应与建设进度、资金需求、融资及收益自我平衡、项目收益能否覆盖债券本息等相匹配。
03.准备项目储备。建立“落实一批、申请一批、储备一批、规划一批”的项目储备格局。各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提前筛选有资金需求的合规项目,建立文化和旅游专项债券储备项目库。引导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完成专项债券申报,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
04、重点抓好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相关项目、国家文化园区建设和产业集群建设相关项目、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博物馆建设等项目。优先安排在建项目。拓宽文化旅游产业融资渠道。
05、在大力开展专项债券融资的同时,树立多元化融资思维,采取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在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地方政府要积极搭建融资合作平台,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专项债券支持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要做好项目推进,加快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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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行建议
01、鉴于文旅项目投资周期较长,文旅部门建议在做好项目顶层设计时,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和专业运营团队,进行科学规划。文化旅游产业项目规划建议重点发展文化旅游、健康旅游、乡村旅游。旅游方向转变,生态旅游、森林旅游、海洋旅游、森林旅游、红色旅游、民族风情旅游等,兼顾智慧景区、云旅游、AI文旅等新亮点。 、打造“旅游 ”、网红经济和文化旅游综合体等模式。
02、拓宽文化旅游产业融资渠道。在大力开展专项债券融资的同时,要树立多元化融资思维,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各地在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要积极搭建融资合作平台,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专项债券支持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要做好项目推进,加快项目实施。
03、加强沟通,掌握政策,精准发力。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地方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沟通,及时对接需要专项债券申请的文化和旅游项目。要准确把握专项债券相关工作要求和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