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意外保险,即旅行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国际或国内旅行期间发生的一类意外事故或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保险业务形式。那么,当旅行中发生意外时,旅行意外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1.什么是旅行意外保险?
旅游意外保险,顾名思义,是指在合同期内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中发生的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相关的意外事故的保险。保险期限一般是指游客踏上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的时间,至旅游结束行程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时止。旅游意外保险是一种短期保险,承保对象为游客而非旅行社。它是游客自愿购买的短期补偿性保险。
2. 旅游意外险理赔流程
1. 取得有效证件
(一)获取费用凭证
当游客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时,保险公司将根据旅行社提供的理赔凭证决定以外汇或人民币进行赔偿。因此,同伴或客人必须使用外汇来支付车费、医疗费和急需的物资。缴纳费用及其他费用时,索要外汇发票。
(二)取得有效证件
旅行社除取得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凭证外,还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公安、医疗、承保保险公司或其分(分)公司取得有效凭证,由集团代理机构、承保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
2. 事故通知
发生事故后,导游应在24小时内协助通知当地分公司(分公司)和当地保险公司,并在三日内向组团机构提交书面报告。若通知延迟,承保保险公司产生的额外勘察、检查费用将从已付保险金中扣除,扣除部分由组委会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延误的除外。
3.事故核实
承保保险公司收到旅行社报告后,将进行调查核实。核查期间,旅行社应予以协助,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发生地当地政府、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立医院出具的事故报告或证明。被保险人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体检医师出具的《死亡证明》、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立医院出具的《伤残证明》、当地医院的抢救治疗收费单据等。
4. 保险待遇申请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由身故保险受益人作为投保人,填写保险赔偿申请书,并在旅行社协助下,持下列证明向承保保险公司申请保险赔偿和信息:
1)参保单位证明;
2)受益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保险费收据;
4)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或者公立医院出具的参保人死亡证明;
5)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6)被保险人注销户籍证明;
7)死亡处理或遗体送返费用凭证原件。
(二)被保险人残疾的,由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被认定为伤残及伤残程度后,应填写《保险赔偿申请表》,并在旅行社协助下提交申请表,并附上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赔偿:承保保险公司:
1)参保单位证明;
2)参保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3)保险费收据;
4)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或者承保保险公司指定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
5)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6)如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索赔时限一般为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旅游意外险理赔流程。一旦发生旅游意外,旅行社有义务为游客办理理赔,承保的保险公司有责任向旅游意外保险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