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色旅游进入爆发期。红色旅游目的地创建,红色旅游景区、景区、景观建设和修缮,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开发,红色旅游演出制作等也深入人心。作为红色旅游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红色旅游文创产品,由于它肩负着传播和经济的功能,它与其他文创产品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
首先,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开发商很容易混淆公益性红色旅游文创宣传材料与商业性红色旅游文创产品的区别。公益性红色旅游宣传品只有社会属性,没有经济属性,免费发放。宣传材料内容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部分红字、红文材料等可以免费使用。商业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兼具社会属性和经济属性。使用红色文字或者红色文字材料的,需要经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批准,然后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数量、方法等进行设计、制造和销售。
其次,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开发商容易混淆基于宣传图片的官方礼品设计与文创大众产品设计的区别。宣传画式公务礼品通过赠送公务礼品进行宣传,文创大众产品通过市场销售进行宣传。前者不考虑市场因素,注重画面表达。后者必须考虑市场因素,以产品为表现形式,凸显创造力。
第三,红色旅游文创产品的开发者容易误解古代生活与现代生活的区别。在一些红色旅游文创产品的开发中,经常出现鞋帽、服装、生活用品等用品简单地按照当年的原有产品制作,或者在功能上脱离现代生活,或者脱离现代生活的情况。从现代制造无论在技术上,还是质量上都与现代质量要求脱节。
再次,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开发商很容易误认为红色旅游文创产品不需要商标。大量红色旅游文创产品缺乏有效商标。在刚刚结束的全国红色旅游文化创意产品创新成果征集活动中,没有有效商标的红色旅游产品占红色旅游产品总数的40%以上。有效商标的缺乏,导致红色旅游文创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困难,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品牌建设难以实现,直接导致红色旅游文创产品极少。红色旅游文化创意产品知名品牌。
最后,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开发商很容易误认为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只能在红色旅游景区、景区内销售。如果红色旅游景区销售网点少,开发的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就很难产生大的销量。开发红色旅游文创产品投资难以收回,影响后续发展。如果红色旅游景区的销售网点较多,则红色旅游景区很容易变得过度商业化,影响红色旅游景区的形象。红色旅游文创产品不应在景区内大量销售,而应走出景区,通过景区外的各种渠道向全社会销售。
红色旅游文创产品不同于一般旅游产品,必须按照基本要求和规律,结合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发展趋势,务实创新、开发。要点如下: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必须符合红色文化主题,体现红色文化内涵。并不是说给关公佛像加红色标识就算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并不是说把杯子、筷子、勺子等涂成红色作为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并不是说在一般产品的名称上加上红色。话说被认为是红色旅游文化创意产品。牵强不仅会破坏其红色文化内涵,而且也不利于产品销售。
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开发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擅自使用红色人物图像、擅自印制有关红色人物的文章、擅自使用红色活动标志、擅自使用国旗、国徽、党旗、党徽等,均属违法或违法行为。红色旅游文创产品的开发必须是守法合规的典范。
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必须在产品创意上超前。红色旅游文创产品不能走老路,而必须紧跟最新技术和理念,将最新创意与红色文化相结合。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开发必须成为创新创意的典范。红色旅游文化创意产品是旅游业的一部分。因此,要分析消费者的需求,在传播红色文化的基本要求下,要最大限度地开发游客爱买、能瞬间打动游客的红色旅游文创产品。
红色旅游文创产品要成为质量最可靠、让消费者放心的产品。红色旅游文创产品更忌讳以次充好,如各种红色人物雕像、红色人物肖像、各种红色鞋帽、服装以及各种质量低劣、做工粗糙的工具器具等。 。一切都会严重影响红色旅游文创产品的形象。
要打造一批红色旅游文化创意品牌企业。这些企业必须拥有一大批持续开发的、受消费者喜爱、在景区外大量销售、具有自主品牌和原创性的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并已形成一定的市场份额。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拥有一些红色旅游文创产品。有几家小作坊式的小企业,每年都会开发出数款红色旅游文创产品。不仅要在景区推出红色旅游文创产品,还要在红色旅游目的地推广红色旅游文创产品,包括美食等品类。
总之,红色旅游文创产品是传播红色文化的重要载体、弘扬红色精神的重要渠道、发展红色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在各级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发展中突出红色文化主题,深化创意、完善设计,紧密贴合现代生活需求,做工精湛、质量可靠,让游客爱不释手、爱不释手。能够在景区内及景区外大量销售。红色旅游文创产品不仅传播了红色文化,还增加了当地就业,发展了当地经济,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中国旅游协会旅游产品装备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