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批准录取的本科生(体育类、军队类、地方公办师范院校学生除外)、提前录取的专科学生(艺术类、体育类、地方公办师范类学生除外)公费师范学校),第一选择可以填写一个院校选择,第二选择为平行选择,可以填写1-4个院校选择。每个选择可以填写1-5个专业以及是否同意重大改变。
提前批准录取的军事院校学士学位招生实行平行志愿。 “1学院 1专业”为1名志愿者,有35名志愿者,无专业调整志愿者。
提前批准本科生、专科生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实行并行志愿服务。 “1个院校 1个专业 1个县(市、区)”为1名志愿者,每批次12名志愿者。提供专业调整志愿者。
(二)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次、本科第一批次、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次、本科第二批次、高职院校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每批次可填写1-12名高校志愿者;每个大学志愿可以填写1-5个专业以及是否同意转专业。
(三)提前批准艺术类本科生设置1个择校、4个专业选择以及是否同意重大调整。不会有专业团体。艺术本科批次和艺术专科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者。 “1院校 1专业”即1名志愿者。每批次志愿者35人,无专业调整志愿者。
(四)各批次体育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者。 “1学院 1专业”就是一名志愿者。每批次志愿者35人,无专业调整志愿者。
(五)军队招收飞行员学生志愿者的,考生可填报高校志愿1名、专业志愿1名。只有通过海空军征兵综合考试的考生才能填写报名表。
(六)有特殊类型招生(高校特殊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已获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可以选择报考以上两类之一,不得同时报考。
(七)民族预科班申请按批次设置,考生可填写一份申请表。经审核并公示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填写报名表。
(八)平行志愿批次中,定向就业招生专业须填写在相应批次指定的定向志愿栏内;优先志愿连续批次中,定向就业招生专业需填写在相应批次相应栏目中。在某学院的志愿者专栏里。学生被录取为定向生后,应在注册前与培训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填写《入藏申请表》的考生,将在报名截止后按要求提交入藏就业承诺书。申请地方公费师范生、农村公费医学生等定向就业申请的考生,录取时须按照相关规定签订相关协议。入学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就业意向书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