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4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招生控制分数线已确定。艺术:346分;体育:421分。
艺术类本科批次招生控制分数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控制分数一定比例的基础上,结合当年艺术类生源和规划确定安排。体育本科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根据体育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文化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高考成绩在文体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于6月26日9点至6月28日中午12点填写文体本科批次院校申请选择。
我市艺术体育类本科院校招生工作将于7月初启动。艺术类本科招生按照学校考试(含戏曲省际联考)和统一考试阶段的顺序进行。艺术类本科生批次校考(含戏曲省际联考)实行顺序申报,艺术类本科生批次统考实行并行申报。其中,统一考试批次中各学科方向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报送后,招生院校按照学校艺术类招生章程中的招生规则实施招生并安排专业。
各类别综合积分换算方法如下:
艺术设计综合成绩=文化总分×50% 专业统考成绩×2.5×50%;
书法综合成绩=文化总分×50% 专业统考成绩×2.5×50%;
舞蹈综合成绩=文化总分×50% 专业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主持综合成绩=文化总分×80% 专业统考成绩×2.5×20%;
音乐综合成绩=文化总分×50% 专业统考成绩×2.5×50%;
演(导)类综合成绩=文化总分×50% 专业统考成绩×2.5×50%。
体育类本科生和艺术类本科生招生同步进行,实行并行申请。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序。报送后,招生院校按照学校体育招生章程中的招生规则实施招生并安排专业。
综合成绩换算方法为:体育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 体育专业统考成绩。
兼报非艺术、体育类本科院校且未被艺术、体育类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除本科早期批次A、B阶段外的其他普通院校录取;被体育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院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