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1月12日讯(记者彭克峰)虽然一些存在造假行为的上市公司已经退市,但留给金融机构的痛苦仍将继续。
11月11日晚间,长沙银行发布公告称,虽然已胜诉涉及渤海国际信托的一审诉讼,贷款本金5.9亿元,但被告宜华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注:该公司多年来犯有财务造假罪,已于2021年退市)等人不服一审结果,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获受理。长沙银行表示,“银行已对该笔贷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财联社记者发现,包括渤海银行、上海证券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纷纷介入雷宜华人寿这家退市公司,涉案金额也不小。
长沙银行公告揭露财务造假并退市
昨日晚间,长沙银行公告称,原告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渤海长银四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受托人)与被告宜华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纠纷。 )有限公司、刘绍喜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诉人核心请求是撤销(2024)湘01民初146号民事判决二审判决,变更上诉人无需偿还质押财产监管费443.6万元等判决;质押财产托管费一审案件受理费,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承担。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上诉案件,组成合议庭。
长沙银行还表示,该行已对该贷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预计该诉讼不会对银行当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银行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依法履行职责。信息披露义务。
综合以往公告,财联社记者注意到,这起诉讼实际上是长沙银行退市的连锁反应。
据了解,2020年1月7日,长沙银行作为渤海长银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第四期受托人/受益人,向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受托人)交付信托资金5.9亿元。信托计划),渤海信托向宜化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本金5.9亿元,贷款期限为3年,宜化生活提供金额最高股权质押担保及信托贷款质押担保金额最高。宜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刘绍喜等人为本次信托贷款提供连带担保,并签署了相关信托贷款合同及质押物。合同和担保合同。然而,这笔贷款最终“永远消失了”。
此后,因宜华人寿逾期本息,渤海信托作为原告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立案。
2024年9月左右,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民事判决书,判决宜华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偿还渤海信托贷款本金5.9亿元,并于期限内偿还利息和罚息。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并缴纳质押托管费443.6万元等。
长沙银行与渤海国际信托也有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从公开信息来看,长沙银行此前一直对信托投资“热衷”。长沙银行2017年财报显示,2017年该行加大信托投资力度。截至2017年末,信托计划应收账款投资规模为550.27亿元,较上年末的267.03亿元增加一倍多。 2016年。
此外,长沙银行与渤海国际信托堪称“宿敌”,过去双方之间也曾有过不少恩怨。 2019年5月23日,长沙银行发布公告称,渤海国际信托未在3月11日前向银行足额支付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3.09亿元,构成违约,银行已向银行报告。银行。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长沙银行披露,大致信息如下:长沙银行与渤海国际信托签订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约定渤海国际信托应转让银行的信托受益权,并全部提交给渤海国际信托。 3月11日银行办理。支付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金额。但随后渤海国际信托违约。截至3月11日,渤海国际信托应付转让价款为0.11元,截至5月13日,违约金共计0.81元。
耐人寻味的是,渤海国际信托当时是“海南航务部”的成员。 2018年底数据显示,渤海国际信托第一大股东为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23%。时任渤海国际信托董事长的程晓云就来自海航资本集团。到2022年,“海航集团”被新股东重组后,渤海国际信托的股权被后者出售转让。
宜华人寿卷入多起诉讼,渤海银行、上海证券等都受到丑闻打击。
财联社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涉及长沙银行、渤海国际信托、宜化人寿等案件的审理文件尚未公开。不过,该网站公布了多起涉及宜化人寿的诉讼,显示长沙银行并不是宜化人寿唯一的“受害者”。
根据2023年1月上传的《上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华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5年7月16日,广东宜华木业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票面利率公告》,确认广东宜化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木业有限公司为6.88%。上海证券认购“15宜化01”债券,面值1万元。
2016年5月17日,涉案债券发行人“广东宜化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宜化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工商批准。 2021年7月16日,宜化人寿发布公告称,无法如期履行202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决议规定的相关义务。 “15宜化01”债券已于2021年7月16日全部发行,提前到期。上海证券要求宜化人寿在债券期限内支付“15宜化01”债券本金及相应的未付利息。法院基本支持上海证券的诉讼请求。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宜华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2年8月上传显示,2019年8月1日,宜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寿公司发布《董事会关于担保事项的决议》,为渤海银行深圳分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月14日,渤海银行深圳分行向被告宜华生活公司分六期发放贷款共计2.9亿元,均采用固定利率。但此后,这笔贷款基本“爆发”了。法院判决宜华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偿还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贷款本金2.9亿元,利息0.87元。
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11月3日,证监会发现宜化人寿2016年至2019年连续四年存在财务造假行为,对其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此后,宜华生活退市。目前,除了多家金融机构提起诉讼外,投资者仍在继续起诉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财联社记者 彭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