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党章的要求:党必须主持全局、协调各方。参与行政管理并在各个医院组织中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同时,对包括行政领导在内的每一位党员都进行监督。医院党委在省卫生厅直属机构党委、厅党组的领导下工作。
2、党委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党委的作用。一切重大问题都必须由党委民主讨论决定。一时不能决定的事项,应推迟决定,下次交换意见再讨论。特殊情况,须由党委书记作出决定时,须事后向党委报告。每位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委形成的决议,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委员会成员必须根据集体决策、分工有效履行职责。
3、坚持党委工作例会制度。
1、党委主席由研究所党委书记(副书记)担任。一般情况下每月举办一次。因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的,团委书记应当出席党委会议。
2、党委会议召开前,党委书记、副书记一般要提前研究,确定会议议题,并将会议内容和拟讨论的问题提前告知党委委员,做好准备。
3、需要党委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会议、文件精神、部门党组、直属部门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指示以及需要办理的有关事项及时报告。
(二)党委工作计划及总结。
(三)审批党支部的设立、撤销、确定或者变更的设置、党支部负责人的候选人以及党支部的更换和调整。
(四)党建目标考核评价。
(五)思想作风建设工作。
(六)党建各项规章制度。
(七)新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预审。
(八)讨论决定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表彰,对有错误的党员进行处罚,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理。
(九)监督检查党支部对党员民主评议和生活会组织情况。
(十)其他需要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4、遵守秘书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委书记召集。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5、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报省卫生厅直属机构党委。
6、党委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工作资料齐全。
七、加强对团体工作的领导,支持各单位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1、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组织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必须严格执行、落到实处。每一位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积极参加支部、党小组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成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出席。支部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并讨论支部的工作计划、措施和方法;传达落实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讨论接纳新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落实对党员的表彰和处罚;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遇有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集支部委员会。因工作需要,可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引党组领导和党员骨干参加。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制定支行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和方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分析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安排党员民主评价,审查党员民主评价等级;讨论有关党员发展的事项;讨论对先进党员的表彰和对犯错党员的处理。
3、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组组长主持。内容是:根据党支部的安排,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讨论贯彻党支部决议的措施;组织党员评价;对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检查;召开集团党员民主生活会等
4、党的教育每年不少于两次,其中一次必须由部门党员领导进行。
3、党的组织生活形态必须立足于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除安排正常的学习讨论外,还可以组织专题讨论、专题辅导讲座,开展电教教育、观看电视录像、外出参观学习、举办知识竞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 ETC。
4、全年党组织生活(主要指以听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总结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或会议,以及党支部布置的组织生活不包括其他活动)。召开16次,其中党组会议不少于12次。
5、各组织生活党员参加率达到90%以上。 (包括网上参加组织生活进行思想汇报)
六、以党员身份持有临时组织关系且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党员,应当参加原单位的选举,并向原单位党组织缴纳党费。在临时单位,只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一定的党内活动,没有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
1、根据党章规定,党委每届任期为3-5年,党支部每届任期为2-3年。任期届满,应当及时进行换届选举。确需延期或者提前变更的,必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认真做好大选前的准备工作。
(一)召开党委、党支部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
(二)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换届选举工作请示书。
(三)起草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包括指导思想、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事项。并召开党员会议,动员落实选举知识教育。
(四)按照《组织选举暂行条例》的基本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选举办法。
三、严谨细致,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换届工作。
(一)采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候选人,重点考虑大多数党员的意见(候选人之间的差额为候选人人数的20%)。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向上级党组织提交书面报告。批准后才能召开选举会议进行正式选举。因故缺席会议的党员(代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二)严格选举程序。主要是:选举前统计人数,确定选举资格;采用选举方法;通过监票人名单(由非候选人的党员产生);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检查投票箱;分发选票;填写选票;投票并计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会议结束。
(三)召集新一届委员会,选举秘书长、副秘书长,并分工;
(四)向上级党组织提出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的书面报告;
4、选举工作材料归档。
4、党组织关系转移制度
1、党员正式调动,党员组织关系的调动须由医院党委办理。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统一使用,并加盖党组织公章。临时借调等情况,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临时组织关系转移,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证书》。
2、系统外调入的党员(包括调入的军队干部、退役军人和分配的毕业生等),其组织关系由省卫生厅党委在省内转交,工委负责转交省外省级派出机构。组织关系由医院党委根据指定去向介绍给相应党支部。
3、凡调出医院的党员,由医院党委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直属科室党委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