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ST花王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决定书显示,2020年8月11日,ST花王披露《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称,使用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8月9日,ST花王披露《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称,公司已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876.1万元,尚有未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31亿元,无法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4年6月20日,ST花王披露《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称,截至披露日,公司未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亿元。
此外,ST花王2023年年报存在多处错误。因公司员工工作疏忽,ST花王前期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部分披露内容有误,涉及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十节等章节多处数据,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据悉,涉及的数据包括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信用减值准备金额、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等。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贺伟涛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长兼财务总监肖姣君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洪斌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和信息披露事项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任期内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因此,上交所决定,对ST花王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贺伟涛、时任董事长兼财务总监肖姣君、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洪斌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