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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后”花1.8万“捡漏”1.3亿元厂房!他否认有特殊背景,已经向法院转款,计划申请执行异议

       近日,1.3亿元厂房拍卖被1.8万元“捡漏”引发热议,该厂房起拍价是1元,加价幅度1分钱,系刑事案件涉案财物,此前遭遇两次流拍。

       不过,据大皖新闻报道,8月7日,有关本次变卖的内容已经被删除了。拍卖平台工作人员称:你所查询的拍卖订单已被法院撤销。西城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法院领导对这一事件特别重视,正对组织人员认真核查,肯定会给公众一个满意答案。

       拍卖成交确认书显示,本次竞买者是一个名叫刘涛的自然人。

       据澎湃新闻报道,8月13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刘涛否认了其有特殊背景,“直到法院电话通知撤销本次拍卖,我才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95后”买家:已经向法院转款

       计划申请执行异议

       相关信息显示,该厂房1元起拍,变卖预缴款1元,保证金0.2元,加价幅度为0.01元。按照变卖公告,本次变卖开始后,如果有人出价1元,24小时内无人再应价,该出价1元即为最终变卖价;24小时结束时如有人应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从1元起开始变卖,经历了2天多的竞价,2024-08-05 06:10:13竞价结束时,本次司法变卖的延迟次数高达31674次。

       据澎湃新闻报道,本次拍卖被广泛报道后,刘涛的背景成为舆论关注焦点之一。面对其身份的质疑,刘涛说:“这个无可厚非,我要是他们,我也会这么认为。”

       刘涛自述,其出生于1997年,目前是青岛一家企业的上班族。因为偶然原因,从网络上了解到这次拍卖,就按照法院的要求参与了这次拍卖。

       8月5日当天,刘涛拿到京东拍卖平台的《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显示,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刘涛说,拍卖成功后,其本人并未高兴,“反而是焦虑,我担心遇到诈骗。”

       电话记录显示,8月7日上午从8时22分开始,号码显示为北京座机的来电与刘涛的通话时间是21分34秒。该号码为西城区法院的公开电话。

       刘涛说,西城区法院一位法官电话通知撤销本次拍卖。“找我要地址,说给我邮寄书面通知,直到这时,我才相信本次拍卖是真的。”“另一位法官称,已经撤拍,有疑问走执行异议。”

       8月7日下午,刘涛按照拍卖规则,向西城区法院的公开账号转款。银行转账记录显示,交易时间是13时11分03秒,金额为18161.97元。

       刘涛向记者表示,他计划先申请执行异议,如果没有结果,再申请行政复议。他透露,8月9日,其再次电话追问西城区法院,要求其邮寄书面通知。“已经口头通知,有疑问来北京。”

       1元起拍,加价幅度1分钱

       是否影响拍卖公正性和竞争性?

       据红星新闻报道,此前已有地方法院规定刑事涉案财物1元起拍。“浙江发布”公众号在2020年7月28日发布的微信推文显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浙江省法院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规程》的第八条规定,刑事涉案财物网络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以拍定为原则,实行一元起拍、价高者得的竞价规则。

       此前也有起拍价1元、加价幅度1分钱的案例。2023年7月5日,一块“243号新疆和田玉原石”曾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被拍卖,这块新疆和田玉原石的起拍价只有1元,保证金0.1元,加价幅度1分钱。这宗拍卖吸引了80人报名竞拍,最终经过多达2296次的加价后,以140.7元成交。

       不过,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涛认为,“前两次拍卖设置了底价,市场可能不接受这个底价,所以第三次才设置无保留价拍卖,第三次不应该设置底价,哪怕底价是1元钱。应该由竞拍人自己去报价,竞拍人可以报1元钱,也可以报100万元、1000万元。”律师刘涛说,虽然设定的1元起拍价已非常低,但毕竟设定了起拍价,这很可能会影响到对加价幅度的限制,最终导致变相限定了拍卖总价,没有充分体现市场价。

       律师刘涛还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通知》(2017年),法律只规定了最高加价幅度,没有规定最低加价幅度,不同的起拍价对应不同的最高加价幅度,所以才出现了1分钱的加价幅度。“无保留价拍卖不应该设置这么多限制,应该完全放手于市场,由市场来定。”律师刘涛说。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一元起拍、一分钱作为加价幅度在拍卖不动产时非常少见,一分钱加价幅度不符合市场规律,与不动产价值悬殊,可能会侵犯债权人利益,并使拍卖失去公正性和竞争性。

       另外,对于法院撤销拍卖订单,付建认为,法院此次撤销订单有一定的合法性,主要原因在于此次拍卖的定价和加价幅度不符合常理,拍卖价格与房屋价值有较大悬殊,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付建称,在实践中,法院撤销拍卖订单是有可能的,若未充分告知竞买人相关重要信息、拍卖过程中存在恶意串通、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法院都可能撤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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