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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因违规被罚款110万元

8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公告,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璇(时任杭州银行北京分行金融发展四部总经理助理)三、傅百三(时任杭州银行建德支行客户经理)四、万里(时任杭州银行西湖支行客户经理)五、孙雷雷(时任杭州银行彭埠支行行长)处罚款人民币110万元。

浙金罚决字〔2024〕24号公告显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银行”)存在违规向借款人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投资同业理财产品风险资产权重计量不审慎且向监管部门报送错误数据;部分EAST数据存在质量问题的违法事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决定:一、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10万元二、对张璇警告三、对傅百三警告四、对万里警告五、对孙雷雷警告。

除此之外,根据天眼查信息,杭州银行近两年涉及多项司法诉讼,案件类型涉及借款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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