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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安广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 2500 元

消息,近日,揭阳市安广运输有限公司因根据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推送数据,2024 年 01 月 06 日,粤 VN3508 重型自卸货车途经揭阳市(榕城区)砲台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时超限运输且未能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被揭阳市交通运输局罚款人民币2500元整(2500 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4 年 01 月 06 日,粤 VN3508 重型自卸货车途经揭阳市(榕城区)砲台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地址:砲台(G206K2370 90))时,经现场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检测,该车为四轴货车,车货总重 41.445 吨,限重 36 吨,超限 5.445 吨。2024 年 08 月 15 日,当事人委托蔡文波到我局接受调查,承认 2024 年 01 月 06 日驾驶粤 VN3508 重型自卸货车,从汕头市金平区学林路运载石粉至揭阳市榕城区渔湖镇超限运输且未能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违法事实,以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告知函、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揭阳市安广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罚款人民币2500元整(2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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