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商业新闻

90后夫妻闹离婚,法庭上争13只乌龟“抚养权”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临空港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别开生面的离婚案件,争议的焦点竟是一批宠物乌龟的“抚养权”。这场官司不仅考验了法官的调解能力,也引发了社会对于宠物在夫妻离婚时归属问题的关注。

原告梅朵(化名)与被告雷明(化名)是一对90后小夫妻,两人于2021年登记结婚,但好景不长,由于性格不合,矛盾日益增多,2024年7月,梅朵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在财产分割问题上,两人对婚内购买的13只乌龟的归属产生了激烈争执。

据了解,雷明一直经营一家宠物店,具有丰富的宠物饲养和培育经验。今年初,他的宠物店一次性购入了这批价值18万元的乌龟。然而,夫妻二人发生争执后,梅朵擅自将这批乌龟带回了老家。雷明认为,梅朵不懂如何正确饲养这些乌龟,也没有合适的销售渠道,担心乌龟在她手中会遭遇不幸。而梅朵则坚持认为,购买这批乌龟时她也出了一半的钱,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她应有份。

面对这一棘手问题,承办法官王君耐心调解,从法律规定到夫妻相处之道,再到养宠的情绪价值和商业价值,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剖析和劝导。王君指出,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虽然没有宠物“抚养权”的直接规定,但宠物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予以公平分割。同时,他也考虑到宠物是有生命的,与夫妻双方有着深厚的情感联系,因此在分割时应综合考虑宠物的购买、日常照料、夫妻双方的生活环境等多种因素。

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梅朵将13只乌龟返还给雷明,雷明则补偿梅朵8万元。这一结果既考虑到了雷明作为专业饲养人员的优势,也兼顾了梅朵的财产权益,实现了双方的互谅互让。

临空港法庭当场制作并送达了民事调解书,标志着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圆满结束。同时,这也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