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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 1200 元

消息,近日,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因涉嫌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污染路面,被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罚款 1200 元人民币。

根据公告内容,当事人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污染路面。

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 年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了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污染路面违规行为。罚款 1200 元人民币。

行政相对人名称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2MADC15U012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龙燕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深龙横岗城行罚决字第121号违法行为类型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污染路面违法事实当事人河源市同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污染路面,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1200元人民币罚款金额(万元)0.12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8-23处罚机关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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