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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飞宇家居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

消息,近日,安吉飞宇家居有限公司因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被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5 月 28 日至 29 日,执法人员对位于安吉县递铺街道的安吉飞宇家居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厂房内有 1 台叉车(出厂编号为 1403007602)和 2 台起重机(出厂编号分别为 2108100373、2108100374)正在使用中,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 3 台设备的使用登记证和检验报告。据当事人现场陪同人员陈述,该台叉车未经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证,2 台起重机于 2021 年监督检验后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目前也超过检验期限了。现场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 3 台特种设备采取查封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全程陪同检查,并表示无异议。

安吉飞宇家居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规定,构成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 30000 元(大写:3万元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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