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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禾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 5000 元

消息,近日,浙江双禾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被兰溪市应急管理局做出处罚。

据公告内容,当事人浙江双禾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在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梅江镇工业功能区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5,000.00)。

浙江双禾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构成了浙江双禾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案违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5,000.00)。

主体名称浙江双禾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文号兰溪应急罚决﹝2024﹞第000123号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时间2024-08-23处罚内容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罚款金额(万元)0.500000没收违法所得0.0000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浙江双禾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违法事实当事人浙江双禾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梅江镇工业功能区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处罚机关兰溪市应急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781MB1557724J数据来源单位兰溪市应急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781MB155772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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