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显示,张某自2018年10月31日起,担任上海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A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负责该基金产品的投资决策等工作。在任职期间,张某利用其掌握的未公开信息,包括投资决策、交易标的、交易时间等敏感数据,指令其配偶操作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这对夫妇通过操控“闫某”的广发证券账户,在沪深两市共买入股票656只,其中与A基金趋同买入的股票达393只,趋同买入金额高达6.66亿元,账户趋同买入盈利金额更是达到了惊人的1566.26万元。
张某夫妇的这种行为是典型的“老鼠仓”操作,即基金经理等内部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先于投资者买卖相关证券,从而谋取私利。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违背了基金经理应有的职业操守。
针对这一严重违法行为,上海证监局采取了严厉的处罚措施。不仅没收了张某夫妇的违法所得1566.26万元,还对其处以了同等金额的罚款,合计达到3132.52万元。同时,上海证监局还对张某实施了10年市场禁入的处罚措施,意味着在禁入期间内,张某不得继续在原机构或任何其他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也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
这起案件再次敲响了警钟,提醒所有基金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市场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