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
近日,《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旨在做好家电以旧换新中央与地方政策协同联动,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走深走实。
《通知》共七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做好政策衔接。提出完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落实举措,精心组织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等。2、明确补贴品种和补贴标准。要求鼓励地方结合当地居民消费习惯、消费市场实际情况、产业特点等,对其他家电品种予以补贴并明确相关补贴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将酒店电视终端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等。3、优化补贴方式和审核流程。鼓励地方采用支付立减、发放个人实名代金券等不同方式,尽快让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提升消费者享受补贴体验和获得感。4、加强数字赋能。要求各地要加强数字化平台建设,互相借鉴经验,加强数据分析,及时准确掌握家电交旧、购新、拆解全流程信息。5、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提出各地要统筹处理好“交旧”和“换新”的关系,一视同仁支持线上、线下渠道,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企业参与家电以旧换新。6、加强资金管理。提出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按照总体9: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各省级财政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7、加强宣传引导。要求各地要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和节能降耗知识,培育绿色环保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家电以旧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