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
近日,《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制定印发,旨在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更好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意见》共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总体要求。明确进一步发挥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作用。2、重点任务。提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包括充分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长江水道航运低碳化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稳妥有序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气候投融资试点;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包括强化科技赋能绿色低碳发展、支持长江经济带产业梯度转移、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发展;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协同发展,包括精准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支持扎实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群众就业和养老金融服务等工作、大力支持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扎实做好金融风险评估和防控工作,牢牢守住风险底线,包括提升绿色金融统计监测和评估能力、加强绿色低碳转型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发展环境。3、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