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报,2023年12月7日晚,马六甲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安阳市长江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随后,安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对马六甲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并于2024年6月28日由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安阳市纪委监委依据相关规定,于2024年8月16日对马六甲作出了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这一决定不仅体现了安阳市对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再次向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
另一起被通报的典型问题涉及安阳市城市管理局龙安大队(分局)副大队长(副局长)范晓东。范晓东于2023年7月8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安阳市德隆街与光华路交叉口,同样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安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行政处罚。尽管后来安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撤销了范晓东涉嫌危险驾驶案,但范晓东仍于2024年8月19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的处分。
安阳市纪委监委在通报中强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这两起典型案例的教训,引以为戒,任何时候都不能有“抓不到我”的侥幸心理和“不会抓我”的特权心理。必须时刻心存敬畏、严守底线,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带头树立好、维护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此次通报不仅是对马六甲、范晓东等个别公职人员的严肃处理,更是对全市公职人员的一次警示教育。安阳市纪委监委表示,将继续保持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