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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好三条“线” 织密党员干部“自律网”

“慎独自律,修己安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严字当头,把纪律挺在前面。”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努力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远离法纪红线,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行动自觉,不断增强政治约束力。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防线。学习是干部提升综合素质、加强作风建设的必要条件。一方面,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完善学习机制,紧跟时代要求,抓住《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党员标准、纪律要求及其他党内法规学习要点,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以严的标准要求自身,全面提高政治约束力。另一方面,要提升学习能力。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持续在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上下功夫,深刻领会《办法》意义,深入学习《办法》中关于组织处置三种类别和十五种情形,主动将他律逐渐内化为自觉,时刻筑牢干部思想防线。

二是强化担当作为,严守纪律底线。“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无数案例证明,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小到科员、股长,大到国家级领导,数不清的警示教育案例向我们证明了守纪律就是守底线,守底线就是保平安。由此可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权没有例外。《办法》是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依据制定的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其内容详细阐述了不合格党员的情形和对应的组织处置措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办法》内容为准绳,严守纪法规矩,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

三是强化自律自觉,远离法纪红线。纪律面前无小事,法律面前无人情。《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言行标准,警示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遵守党内法纪法规。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熟读《办法》,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全面掌握《办法》内容,始终做到忠诚担当,自律自觉,严守纪律底线,不触法纪红线,时刻以党员标准约束自身行为,切实将约束变成一种习惯,成为一种自觉,才能真正地心无旁骛的干事创业,才能走得平稳踏实。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委组织部 于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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