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违规使用化学药剂。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部分农户或商家为了改善农产品的外观、延长保质期或提高产量,违规使用化学药剂,如禁限用农药、激素、保鲜剂等。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对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构成了严重威胁。2024年9月,有媒体报道,记者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发现,当地市场上的商户为了把品相不好的枸杞卖出去,动起了用焦亚硫酸钠增色的歪心思。同时,记者在甘肃省靖远县调查也发现,一些商户为了提升枸杞的品质,选用工业硫磺熏制枸杞。据悉,无论“亚钠枸杞”还是“硫磺枸杞”,都有害身体健康,主要因为硫磺有毒,且含有大量的砷,人一旦食用,很容易造成肾功能不全及衰竭、多发性神经炎、肝功能损害。此外,2024年2月2日,遵义市凤冈法院开庭宣判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被告人张某某、肖某某在生产、销售的豆芽中共计添加无根剂100余支,销售含有无根剂的豆芽约3600余斤,非法所得5600余元。此处的“无根剂”,即4-氯苯氧乙酸钠;2024年2月5日,海口美兰林荣花蔬菜摊因销售的豆芽被检出存在禁用农药6-苄基腺嘌呤(6-BA),被依法予以处罚款5.1万元。
二是生产环节缺乏监管。由于农产品种类繁多,检测任务繁重,导致检测标准与实际需求不适应,部分主体为了节约成本,未对农产品进行有效检测,甚至伪造、借用检验证明。2023年3月,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开展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有6辆市外运输车辆运载生猪进入市内屠宰,所运生猪检疫合格证明载明的货主、启运地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经立案查明,重庆市江津区某养殖场负责人杜某某通过虚报检疫申报信息的方式骗取6张检疫证明,经余某某分别转让给张某某、彭某某。张某某、彭某某取得检疫证明后,委托6名承运人运载涉案生猪至重庆市多家屠宰场销售。至案发时,张某某、彭某某已销售涉案生猪598头,货值金额140.58万元。此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不健全也加剧了这一问题,使得一些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2024年9月2日,光明网评论员文章《工业硫磺熏制枸杞,“浓烟滚滚”为何才察觉》分析,记者在一户村民的门口空地上,发现了收购枸杞的商户搭建起的塑料棚子。深夜,记者靠近塑料棚,掀开帘子,发现棚内地上已经完全被染成了黄色,且刺激性气体浓度较高。此外,记者又在马路对面发现了一个浓烟滚滚、散发着刺鼻气味的熏制棚。报道称,夜幕下多处可见的熏制棚,已经成了某村的一景,熏制收购上来的枸杞,似乎也成了枸杞丰收季各路商户的一种习惯。诸多明显违规现象时至今日才被记者发现,暴露出当地监管部门警觉性以及执法力度存在不足。
三是环境控制存在隐患。工业污染和农业自身污染也对土特产的质量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工业废弃物中的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通过空气、水流等途径进入农业环境,影响农产品的生长和质量。同时,农药、化肥的过量使用也导致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增加了食品安全的隐患。2023年9月,新黄河网《浙江企业化学气体泄漏事件背后》报道,浙江绍兴市上虞区在杭州湾南岸有个“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里有多家化工企业。当年8月31日16时30分许,园内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农公司)发生化学气体泄漏事件,致永农公司南边多个村庄村民出现身体不适症状。此外,多位村民向新黄河记者透露,涉事企业类似事故多年前曾发生过不止一起,一次是村里村民种植的葡萄大面积被熏坏,企业为此赔偿了240万元左右;还有一次是榨菜被熏坏,企业也进行了相应赔偿。此外,生产车间的环境卫生状况对加工产品的质量安全有着重要影响。如果车间存在灰尘、蚊虫、老鼠等污染物,可能会导致产品被污染。部分农产品对温湿度敏感,如果加工过程中温湿度控制不当,可能会导致产品变质、营养成分损失等问题。
相关建议:
一是加强生产环节监管。政府应加大对土特产生产环节的监管力度,落实质量控制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同时,加强对生产企业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是完善检测标准和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和体系,提高检测效率和准确性。鼓励和支持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发展,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加强品牌建设和推广。土特产企业应注重品牌建设和推广,通过包装设计、广告宣传等方式提升品牌的吸引力和美誉度。同时,积极参与各类展会和评比活动,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