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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可知可感

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党和国家最深厚的根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国之大者”。守护人民群众获得感,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下大气力惩治“蝇贪蚁腐”。近年来,关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屡见不鲜,这些问题如同社会的毒瘤,侵蚀着公平正义的肌体,损害着群众的切身利益。集中整治这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关乎社会的健康发展,更是对群众期盼的积极回应,让群众可知可感,成为了当前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延伸,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力查处了一批“蝇贪蚁腐”。以去年为例,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7万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5万人。看到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群众身边还有不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需要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把握当前形势与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落实集中整治要求,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增进民生福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信息公开是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手段。在整治过程中,让群众可知,就要求整治行动必须公开透明。一方面,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治进展和成效,加大对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让群众能够直观感受到整治带来的变化。另一方面,要树立和宣传正面典型,营造崇尚诚信、鄙视腐败的社会氛围,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为整治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社会支持。这种开放的态度,不仅有助于增强群众对整治行动的信任,还能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

集中整治还不能只是停留在表面,而必须深入肌理,真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导向,明确整治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基层“微腐败”、公共服务领域的不正之风、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违法行为。通过精准打击,直接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让群众可感,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无论是小官巨贪,还是吃拿卡要,或是乱收费、乱摊派,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都必须得到彻底整治。对于查处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严格追责问责,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对于整治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也要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不走形式、不打折扣。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长期性任务。自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党委(党组)既把方向、作部署,又抓监督、保落实,很好地发挥了各级党组织牵头抓总作用,以“头雁领航”带动“群雁起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强力推进办案,狠抓纠风治乱,集中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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