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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权责为基层减负赋能

权责有界,各有分工。基层绝不是所有责任链条的终端,更不能成为各项职责、各种事项的“接盘侠”。有的地方和部门经常以“属地管理”为由,把本属自身职责范围之内的任务,亦或是风险大的、棘手的工作转嫁给基层,导致基层不堪重负,这也与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南辕北辙。

“属地管理”的制度设计初衷是好的,如果规范执行,则可使基层治理更加高效顺畅。然而,以属地之名“压担子”“甩责任”,把分内工作、应担责任向下传导,与落实工作、提升治理的目标背道而驰,这就是彻头彻尾的形式主义。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要想让基层干部腾出更多时间把群众的事办实办好,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持续深化为基层减负赋能就是必要之义。

基层减负,减的是无意义的内耗和无价值的内卷,关键在明确基层责权,厘清分内之事,明晰“应尽之责”和“应减之负”。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回应基层干部群众关切与期盼,清理规范基层权责清单,明确基层应当履行的职责事项,推动责权一致、责能一致,让基层干部明明白白履职,干好“分内事”。坚持系统思维,压缩工作模糊空间地带,统筹把握各层级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构建边界清晰、分工清楚、协同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常态长效,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不断关注新变化,防止形式主义隐形变异,切实打好减负“组合拳”,把基层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减负更要赋能。减负的目的,是腾出更多时间用于更好地服务百姓上,腾出更多精力用于更好地抓落实上,决不是基层干部不担当的借口、不作为的理由。各级党组织要推动资源、服务、管理等向基层下沉,给基层干部增信心、强保障,让基层干部更有底气;增关爱、强激励,让基层干部更有干劲。同时,各级领导干部也要多到基层一线,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给基层提供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举措,切实帮基层干部出主意、想办法、谋发展,提高基层干部为民办事能力和水平,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干的合力、突出干的成效,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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