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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职责为基层减负赋能

近日,全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推进会在京召开。会议强调,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是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的关键之举,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

乡镇(街道)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人少事多、权小责大、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明确乡镇(街道)职责,做到“责任上收”“权力下放”“职能明确”,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发基层干事创业的活力动力。

上级责任上收就位。“上面一条线,下面一根针”。但一些上级部门权责理念错位,把手中的权力作为“指挥权”,把本应承担的责任当作“包袱”甩给基层,过多任务下压转嫁,造成基层工作负荷过重。说到底,基层“负担”大多源于上级部门“不担当”。因此,推动基层减负取得实效,关键在于上级部门。各级各部门当树牢实干担当的正确导向,把不该由基层承担的责任“应收尽收”,主动履职尽责,把“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弄清楚,坚决向基层“甩锅”“摊牌”“层层加码”说不。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事业观,在工作中换位思考,多站在基层角度考虑问题,真正通过收回工作责任,人按职责干,事按制度办,让基层治理责任分明、有序运转。

基层权力下放到位。基层减负获得感的缺失,深层次原因在于责大权小的现状,为基层减负的关键在于做好“放权赋能”。因此,各级各部门要把属于基层的权力下放归还给,破解权责不匹配、不对等的结构性困境,打破对基层干部的束缚,有效激发干事创业的一池春水。要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即放”的原则,确保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权限、人财物等充分下放基层,赋予基层与其服务范围相匹配的权力,真正让基层有能力办事、有资源办事,切实增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要建立健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机制做法,赋予乡镇街道一定的综合执法调度权限,推动工作力量下沉基层一线,千方百计保障基层单位高效运行,让广大基层干部腾出更多精力干实事、抓落实。

部门职能明确归位。当前,基层减负取得显著成效,但由于个别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九龙治水,各管一块”的现象仍然存在。因此,在为基层减负过程中,必须从大局出发,将平级部门应承担的职责剖析清楚、划清界限,确保每一项政策、每一个项目都能找到明确的“责任人”,防止各部门在协调配合时遇事“踢皮球”“出工不出力”,有效遏制“配合”变“挂名”“牵头”变“挠头”。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了解基层迫切需要解决的权责对等事项,克服本位主义、力戒官僚主义,压缩工作模糊空间地带,找准平级部门对于交叉工作履职尽责、相互配合的最大公约数,把应减之负与应尽之责区分开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安其位、各得其所,构建起高效运行的基层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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