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的四项原则:
一、可行性,因为为群众办实事需量力而行,务必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尤其是资金技术的保障情况。如果选择的项目超出了地方财政的承载力,那么要么导致事情办不成,丧失掉群众的信任,要么事情就算短期成了,也不可持续,甚至培养出一大批懒汉。比如之前一些贫困地区推进健康扶贫时,推出政策,贫困户看病一律免费,住院也不需要花钱。结果导致贫困户小病也去看,而且一住院就不肯出院,结果浪费了大量医保基金。因此为群众办实事不要追求一蹴而就,而应步步为营,久久为功。
二、普惠性,为群众办实事应该考虑大多数人,不能只惠及极少部分群体,导致不公平。就像扶贫时我们一定会开展修路,修桥和修路灯等工作,因为这些实事能惠及面广,而且在挑选普惠性项目时,也应该选择群 众急难愁盼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抓重点,这样才能保障把钱和人用在刀刃上,让群众既贴心又暖心。
三、科学性,为群众办实事不能只考虑眼前,还要考虑未来是否有后遗症。比如大量使用地热水,疗疾洗浴问题解决了,但地面建筑下沉了,带来了更为棘手的后果,就不能办。
四、党性,为群众办实事要讲党性,以大局为重,不能办局部可行,全局不行的事情,而应按原则,按政策办事。比如山海情扶贫剧中,吊庄移民满 60 户才能通电,结果只有 59 户,但是上面不能因极个别情况再次改变政策,否则极易引发其他村效仿,导致规定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