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发挥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等方面作出战略部署。
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度,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一是推进源头改革。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更好促进妇女儿童权益法治保障。二是强化权益保障。推动完善党政主导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机制,严厉打击家暴、性侵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共同筑牢维权屏障。三是注重关爱服务。推动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困境儿童精准化规范化机制化,健全走访联系常态化、发现报告制度化、协调联动机制化、维权关爱精细化的各项制度,将党和政府关怀送到有需要的妇女儿童身边。
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抓住了改革的关键点。一是建设文明家庭。健全最美家庭的活动组织、宣传发布、联系走访、激励礼遇机制,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参与度和影响力,完善清廉家风协同推进机制,以良好家风涵养党风社风。二是完善家庭教育。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推动完善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做深做细做实。三是深化家庭服务。完善巾帼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相关机制,更好服务“一老一小”;健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联动相关部门将问题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发挥妇联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增强引领服务联系的针对性精准性有效性,凝聚巾帼之力、汇集巾帼之智。一是创新思想引领新形态。坚持把方向、接地气、重实效,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推出妇女儿童和家庭喜闻乐见的网络互动活动,以小切口做好引领大文章,构建线上线下相互赋能的妇联工作新格局。二是拓展服务大局新内涵。深化科技创新巾帼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巾帼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推动工作资源整合、工作载体创新,拓展妇女参与高质量发展新空间。三是提升为民办实事新成效。把改革要求、创新精神贯穿于妇女儿童和家庭可感可及的“六件实事”中,即爱心妈妈关爱服务、巾帼家政提质扩容、妇女技能培训、助力托育政策落实、深化推进“春蕾计划——梦想未来”行动、持续讲好中国和中国妇女故事等,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办出实效、形成长效。四是激发妇联组织新活力。坚持党建带妇建,健全“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全覆盖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妇联组织延伸至妇女群众生活的最小单元,促进妇女工作与党建工作、居民自治工作有机融合,推动资源聚集到基层、服务延伸到基层,把妇联工作做进千家万户、做到妇女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