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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民族交流交融、改善民生凝聚人心

一、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建好社会主义新农村

西藏是一个农业大区。农业人口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是西藏当前的基本区情。自治区成立五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区农业和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少数民族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但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市居民和少数民族农民的收入差距扩大,制约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善,城乡差别越拉越大。全区党员干部对此应有清醒和深刻的认识。面对西藏的区情,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城乡协调发展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保证人口占大多数的广大农民参与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成果。如果我们忽视农民群众的愿望和切身利益,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我们的发展就不可能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就无法落实。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联系,更加自觉、主动地投身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尽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二、加强民族人才资源开发,建设高素质民族干部队伍

民族团结,科学发展,人才是基础,干部是关键。民族区域自治的巩固和完善,民族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各种民族矛盾与纠纷的最终解决,必须根据党的一贯方针,培养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密切联系群众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少数民族干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他们来自本民族群众之中,与本民族成员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熟悉本民族的历史和现状,通晓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字,懂得本民族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易于了解本民族人民的疾苦和要求,对本民族有着天然的感情,在处理民族问题和纠纷中具有其他民族干部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他们是我们党做好民族工作的骨干力量。民族干部的状况又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构建“富裕和谐文明”新西藏,离不开人才和智力支撑。加强各民族的团结,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关键是要大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人才。要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高度,重视对民族地区各类人才的培养,对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尤其要抓好农业新技术培训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培养新型农民和乡村能人。同时,为民族地区建设培养能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经济、金融、管理、贸易和农业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进一步加强“人才小高地”建设,落实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和人才开发措施。重视外省甚至国外的智力资源引进,扎实推进“人才强桂”工程,为各类人才在西藏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努力营造人才成长、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实现民族地区的跨越式发展培育强有力的智力支撑体系。

三、巩固和谐民族关系,实现西藏各民族共同发展与繁荣

处理民族关系是一项理论性、政策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发展竞争空前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西藏的民族关系又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在这一新的形势下,应按照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要求,选配那些理论基础好、政策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干部充实民族工作机构。民族工作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责任感,不仅要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还要深入了解民情。同时,还应具有灵活运用现代经济理论与方法的能力,在复杂的环境中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预测、应变和决策能力。我们要结合西藏实际,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促进西藏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维护祖国统一和边疆稳定。当前,西藏民族关系问题的焦点是各民族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少数民族地区落后的生产力状况之间的矛盾,而争取民族经济的平衡发展和平等利益则是其主要外在形式。要积极从实际出发,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全心全意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发扬西藏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凝聚各民族共同发展与繁荣的力量,实现西藏各民族的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和永续发展。

(下宫镇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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