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虽然只为期4个月,但是党员干部对党纪的学习、对纪律的敬畏却应当常态化,真正融入日常、化为习惯,以铢积寸累的毅力使得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根深蒂固”,以终身的廉洁守纪不负党和人民。
坚持常学常新、温故知新,将党纪学习融入日常。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修订三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明确“六大纪律”,全面回答我们党为什么要开展党纪教育、怎么开展党纪教育重要问题。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对党的忠诚,有一颗敬畏之心。在思想上给自己“加点料”,不能存在倦怠心理,给自己“喘喘气 ”。要始终把持续深入学习党纪作为政治任务,保持始终不懈的恒心和坚如磐石的初心学懂弄通《条例》内容,搞透《条例》“有字书”。通过现场观摩和观看警示片等方式悟透教育案例等“无字书”。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在常学常新中滋润“忠诚之根”,真正让纪律规矩成为行动自觉,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
强化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将廉洁自律根植于心。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建设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正是靠着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我们党才能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伟大胜利。集中性的党纪学习教育已经告一段落,但纪律教育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严格抓好“关键少数”,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筑牢“自律之心”,反躬自省展现“清正之姿”。要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原则的高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一方面,要严守“关口”,不给诱惑、围猎和贪欲以“可乘之机”;另一方面,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组织检视和实践考验,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
秉持我将我无、不负人民,将民生服务放在首位。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化作春风雨露,滋润民生的每一个角落,将党纪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与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紧密结合起来,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切实做到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切实将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中心工作贯通起来,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把一件件“民生事实”转变成实实在在的“幸福成果”,交上一份不负历史、无愧时代的人民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