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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修志为用” 助推地方发展

地方志书者,地方之全史也。地方志,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可谓一地之“百科全书”,具有“存史、资治、教化”三大功能。赓续不断地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已有2000多年历史。《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指出:“要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在新时代地方志工作中,应该牢固树立“修志为用”的理念,让方志资源成为助推地方发展的不竭动力。

修志问道,存史以鉴往。“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弦歌不辍,薪火相传。”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够历经五千余年绵延不绝,并随着时代发展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正是因为中华民族从未停止过对历史的记录和对文化的传承。所谓“存史”,就是将一定地域内的自然和社会、政治和经济、历史和现状的兴衰起伏和发展变化,用文字记述和保存下来,供今人和后人查阅参考。一部地方志就是一个地方发展变迁的时代缩影,记载呈现的是一个地方的社会发展脉络,有着独特的地域特色与时代特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是构筑中国历史与文化大厦的重要文献支撑。方志工作者必须具备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编修地方志准确记载地方发展中的大事要事,深刻反映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变迁与风土人情,为地方存史,为时代留痕。

以史为鉴,资治以启今。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要马上了解一个地方的重要情况,就要了解它的历史。了解历史的可靠方法就是看志。”地方志所记载的地方发展变迁、风土人情、自然资源等信息,一方面,可以为地方政府制定区域经济政策与规划提供历史借鉴,有利于地方领导从宏观上把握地情,汲古鉴今,明长识短,从而进行科学决策,促进社会经济建设和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地方的旅游事业发展不仅需要开发建设新的旅游资源,还需深入挖掘现有的旅游资源,不断丰富其人文内涵,真正实现文旅融合发展。地方志无疑可以为地方政府重建、修复名胜古迹,挖掘本土人文内涵,发展旅游事业提供历史依据。

化民成俗,教化以润心。《弘治句容县志后序》中有言:“志之为书,有关志体,有补风化,其为誉也大矣。”即是说志书对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作用是很大的。人物志是地方志的重要组成部分,往往记载了当地值得后世传颂的英模事迹,可以作为地方开展红色教育、家风教育、道德教育的优质本土教材,起到教化育人的重要作用。正如清代著名学者章学诚所说:“史志之书,有裨风教者,原因传述忠孝节义,凛凛烈烈,有声有色,使百世而下,怯者勇生,贪者廉之。”因此,地方政府可以大力挖掘当地方志资源中有价值的人物故事,开展方志讲堂、建设方志展馆,利用其中蕴含的道德价值,使“老”故事在“新”时代发挥德育作用,为营造良好的社会道德风气注入方志力量。

(重庆市云阳县地方志办公室 张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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