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商业新闻

乡村旅游发展应把握好“三体”

乡村旅游作为我国新兴的旅游业态,近年来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无数的年轻人前往乡村找寻“诗和远方”。它不仅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亲近自然、体验乡村生活的机会,同时也为乡村地区注入了经济发展的新活力,推动乡村振兴的蓬勃发展,但发展中也面临着很多问题,而乡村振兴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健康的运行,就必须要在发展中把握好“三体”。

一是彰显乡村主体资源特色乡村旅游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其独特的资源特色。一号文件指出要“深入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每个乡村都拥有其独特的历史、文化、自然景观和民俗风情,这些是乡村旅游的宝贵财富。我们必须保护乡村的自然生态环境。乡村的青山绿水、田园风光是吸引游客的关键要素。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坚决杜绝过度开发和破坏行为。同时要挖掘和传承乡村的历史文化,乡村的古建筑、传统手工艺、民俗活动等是乡村文化的重要载体。可以通过修复古建筑、举办民俗文化节、开展传统手工艺体验等活动,让游客领略乡村文化的独特魅力。并且创新乡村旅游产品和服务。乡村旅游不能仅限于“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的传统模式,而应结合乡村资源特色,开发出具有创新性和吸引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例如,一些乡村推出了乡村民宿、乡村露营、乡村研学等新型旅游产品,满足了不同游客的需求。

二是凸显乡村受益主体农民。乡村旅游的发展,其根本目的是让农民受益。农民是乡村的主人,也是乡村旅游的重要参与者和受益者。要想方设法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一方面,要鼓励农民参与乡村旅游经营。政府可以通过提供培训、资金支持、政策优惠等措施,鼓励农民开办农家乐、民宿、农产品加工等旅游相关产业。同时,引导农民树立品牌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另一方面,要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在乡村旅游的发展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要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确保农民在乡村旅游的发展中真正得到实惠,通过与企业合作,采取“公司 农户”的模式,实现企业与农民的互利共赢。

三是强化乡村建设主体政府。政府在乡村旅游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引导和支持角色。政府要充分发挥职能,为乡村旅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加强规划引领,政府要结合乡村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区域和发展路径;加强对乡村旅游规划的执行和监督,确保规划的落地实施。通过编制乡村旅游规划,引导乡村旅游有序发展,避免了盲目开发和重复建设。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可以通过出台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旅游发展。要加强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乡村交通、水电、通讯等条件,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保障,通过整合各类资金,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升了乡村旅游的品质和吸引力;加强市场监管,政府要加强对乡村旅游市场的监管,规范乡村旅游经营行为,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乡村旅游安全的管理,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通过建立乡村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乡村旅游市场的监管,提高乡村旅游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高阳镇 宋科萱)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