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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协商 共创基层民主“新”气象

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充分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深刻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为民、爱民、利民”的坚毅和决心。“名非天造,必从其实”,广大党员干部要秉持“和”的思想、恪守“谏”的传统、发扬“公”的理念,在“温度、力度、效度”上下功夫,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协商”落地生效,共创“共识凝聚、思想统一、智慧凝结”的基层民主“新”气象。

秉持“和”的思想,提高“但愿苍生俱饱暖”的为民温度,构建“共识凝聚”新格局。“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衣食住行牢记于心、践履于行,始终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广大党员干部要秉持“和”的思想,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切实把握群众的呼声与期许,认真汲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动群众“说事”的积极性,发挥“以他平他”效能,让群众参与到问题的解决中来。同时,要始终坚持公平正义原则,确保“人人有话说”、“人人能参与”、“有事好商量”、“有事多商量”,实现“众人的事众人商量”,让协商民主成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协商过程中真切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

恪守“谏”的传统,加大“追风赶月莫停留”的实践力度,构建“思想统一”新面貌。“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够取得如今的成就,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更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广大党员干部要恪守“谏”的传统,将实现“民得实惠、党得民心”作为重要目标,认真辨别来自群众中的不同声音,积极汲取群众中的优秀经验和成果,强调“以人为本”,坚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注重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要激发群众“主事”的主动性,唤起人们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让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决策中来,寻求“最大公约数”,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风尚。

发扬“公”的理念,增强“齐聚一堂话前景”的成果效度,构建“智慧凝结”新空间。“大厦之成,非一木之材;大海之阔,非一流之归。”从南湖红船“中国共产党成立”,到风雨兼程推翻“三座大山”;从“三大改造”奠定基本民生,到安徽凤阳小岗“包干到户”;从“改革开放”福泽万家灯火,到中国式现代化“逐浪远航”……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凝心聚力、同心同德,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世界奇迹,实现了一次又一次“飞跃”。“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扬“公”的理念,当好人民的“勤务员”,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奉献姿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要重视、尊重、贯彻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真心拜人民为师、虚心向人民求教、诚心向人民学习,汲取群众的智慧,倾听群众的声音,发挥群众“议事”的创造性,让“良言”变“良策”。要真正融入群众生活,坚持“协商为了人民”“协商依靠人民”,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营造基层协商民主崭新风貌。

(杨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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