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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常”字诀,始终如“一”深化党纪学习教育

前不久,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总结,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一次直抵灵魂的思想洗礼,也是一次全面系统的纪律教育,更是一次严肃认真的“政治体检”。集中学习时间为期4个月,但遵纪守纪却是每一名共产党员一辈子的事,广大党员干部应注重在“常学常悟”“常警常省”“常行常践”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一以贯之”让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日用而不觉”。

以“常学常悟”为理论学习之笔,在“一心一意跟党走”中做到“心中有数”。“我们党是靠崇高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加强党员对党规党纪的学习。”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3编11章158条,两万多字,通读《条例》最多半天时间,做到“真学真懂真用”不容易,要摒弃“底气说”“资格论”的糊涂认识,《条例》看与不看不一样,学与不学大不同。我们要更加自觉强化党纪学习理论武装,采取原原本本细学、阐释解读深学、分层培训助学、警示教育促学、联系实际践学“五学”方式,切实深化对党的“六大纪律”、最新违纪情形和处分规定的理解和把握,把《条例》学深学透、入脑入心。理论学习不是一蹴而就的,要结合“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等常规动作,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实践,不断铸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认真学习领悟《条例》,心里“咯噔”一下,“戒尺”长一寸,“堤坝”高一分,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正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所追求的效果。

以“常警常省”为警示教育之要,在“一点一滴见初心”中做到“头顶有戒”。回首百年党史,我们党栉风沐雨,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成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我党的重要“传家宝”。党纪学习教育“收官”不“收场”,要充分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发挥违纪典型案例“清醒剂”“活教材”的作用,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条例》既是“硬约束”也是“软保护”,既是“严管理”也是“强激励”,清廉是党员干部最好的“护身符”,纪律也是我们手里的武器。新版《条例》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进行了修订,就是要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勤掸“思想尘”,常破“心中贼”。特别是年轻党员干部,事关党和人民事业薪火相传和长远发展,要汲取廉政警示教育有益“养分”,系好人生的第一颗“纽扣”,保持头顶“警示灯”常明,在警示教育中受警醒、知敬畏、守初心。

以“常行常践”为工作日常之则,在“一枝一叶总关情”中做到“肩上有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以纪为“鞭”,对党员干部精准“把脉问诊”,“强筋壮骨”促担当,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明责知责、积极作为,厚植为民情怀,在履职尽责上见真章,推动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督促党员干部慎始敬终、行稳致远,做到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闯“雷区”,系好人生旅途“安全带”。联系实际融入日常,自觉接受对照查摆的“政治体检”,守住“小细节”、净化“小圈子”、装好“过滤网”,始终明纪于心、挺纪在前、守纪自觉,当好不负时代的“追梦人”。坚持“干部要干”的价值追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党纪学习教育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民生实事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不断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统筹为基层减负赋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委组织部  周钦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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