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疑是最具代表性的政治机构之一。自1954年成立以来,全国人大已经走过了70个春秋,这70年是中国人民实现当家作主、参与国家治理的70年,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的70年。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正式确立。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在建国初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积极履行立法、监督等职权,推动国家各项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成为了新生国家的重要政治基石。它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它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在这个阶段,全国人大积极推动土地改革、社会主义改造等重大举措,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利,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建设新中国的热情和积极性,它让人民真正感受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为国家的初步建设和发展汇聚起强大的力量。
改革开放时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积极响应时代号召,更是发挥了关键的引领作用。它紧密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改革开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人大代表们深入基层,了解民意,积极推动各项改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在这个波澜壮阔的时代,全国人大见证了中国经济的腾飞和社会的巨大进步,成为推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重要力量源泉。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加强代表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强化监督职能等措施,不断推动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进入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论的提出,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集中概括了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深刻阐明了中国式民主的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不久前召开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更是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承载着党的初心和使命,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都坚持民主原则,体现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可靠制度保障。
在全国人大成立70周年之际,我们回望历史,展望未来,深感自豪和骄傲。全国人大的成立和发展,是中国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里程碑,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的体现。我们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将继续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不断创新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大的力量,书写更加辉煌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