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提出,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应急管理工作牵扯面广、影响性大,基层作为行政管理的“神经末梢”,需把握好“顶层设计”和“落实落地”、“综合协调”和“行业监管”、“角色转变”和“终身学习”三对关系,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走向深入。
要把握好“顶层设计”和“落实落地”的关系,形成党委管总、部门推动、属地落实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应急管理部门作为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之后成立的新部门,囊括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三大板块的工作任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对于乡镇(街道)层级,目前还需要明确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落地机制,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一方面,要强化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同时编制领导班子应急管理职责清单。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纳入到基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任务清单中。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机构、编制、人员等要素的配套保障。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机制,加快推动基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行政事权设立的原则,明确应急管理工作任务的具体承办机构、保障方案等。
要把握好“综合协调”和“行业监管”的关系,健全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分工有序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涉及到应急状态下人员、物资、设备等调度指挥,需要极强的协调能力,单纯依靠某个部门实施是很难实现的,需要全员、全部门分工参与,各司其职。为此,要优化当前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调度体系。厘清安全生产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减灾委员会、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增强应急处突能力,真正实现“1 1>2”的部门协同和联动效应。要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到县(区)对乡镇(街道)年度考核体系中,压紧压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责任。要结合地区实际,明确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重点。特别是应急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的地区,要科学开展灾害和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要把握好“角色转变”和“终身学习”的关系,达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要求。面对机构编制的限制,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往往是“半路出家”“身兼多职”,对照“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精神,基层应急管理干部还需要正确看待角色转换、身份转隶等问题,全身心地投入到应急管理工作中来。一方面,要强化政治担当。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另一方面,要加强业务学习。按照大应急的新要求,强化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救援协调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学习,采取跟班学习、参观调研、实践参与等方式,在实际工作中领悟要领、把握要求,切实提高自身应急管理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