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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基层“微腐败” 托起民生“大幸福”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发扬“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干劲和作风,持之以恒整治基层“微腐败”,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党的关怀就在身边。

瞄准问题“靶心”,解决问题有准度。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瞄准民生“小切口”,紧盯群众“身边事”,着力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基层的真实声音、真切需求不是大风吹来的,更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要紧紧围绕集中整治重点领域,经常性走进群众家中,与群众唠家常,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困难和诉求,把沾露珠、带泥土、冒热气的实际情况摸实摸透,着力整治低保户、五保户等资格评定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项目承接打招呼、任人唯亲等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做到“心中有数”,将收集到的问题需求第一时间反馈给相应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查督办,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发现的腐败问题坚决铲除,为群众营造天朗气清的和谐氛围。

构建监督“矩阵”,精准预防有强度。充分整合运用监督力量,发挥“室组地”联动优势,以“室”牵头抓总、“组”攻坚主战、“地”靠前监督,通过上下联动,构建“微腐败”全方位监督格局。监督检查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全方位摸排梳理线索,对具体问题开展指导、答疑解惑。乡镇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充分利用小微权力监督平台,针对村民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定期联动开展对“微腐败”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尤其对镇、村干部“吃拿卡要”、弄虚作假、不作为等问题做到严厉查办,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作用,经常性聚焦村集体“三资”监管、“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等重点工作,采取走村入户、列席参加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监督村级项目建设等形式,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

做好促改“文章”,常治长效有深度。“微腐败”整治非一日之功,要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深刻总结和提炼“微腐败”整治经验做法,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要充分发挥查案治本功能,强化案件分析,找准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精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建立健全防范问题发生长效机制,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要着力解决县乡两级监督力量不足、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选优配强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力量,推动县级派驻机构集中办公、乡镇街道片区协作等措施落地,实现力量整合、工作融合、程序契合。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深入挖掘红色资源和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元素,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强化纪律教育,深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遵规守纪的内在自觉。

“微腐败”整治既是反腐战役涉及面最广、持续时间最长、参与群众最多的一场战斗,更是推进惠民工程、保障民生福祉的堡垒,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微腐败”惩治应是永远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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