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对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精神力量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而且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具体来说,筑牢民族共同体意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有形的工作: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社会存在,这包括缩小地域和城乡差距,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共同富裕。
2.有感的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引领,通过教育等方式使人们感受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团结和亲近。
3.加强青少年教育: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和现代文明教育,培养爱我中华的情感,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4.促进交流交融: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创造良好的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
5.保护文化遗产: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宗教观。
6.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7.正确处理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引导各民族始终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放在首位,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