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治为基础,广泛汇聚民心民意
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思想行动基础。始终坚持贯彻落实“1152”工作机制,强化以村党委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强化村党委在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村务决策机制、村务公开机制、村务监督机制、便民服务机制和激励保障机制,并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了村“两委”履职清单、负面清单。全面畅通村民自治渠道。结合村情实际,按照“自己的村规自己定”和“以人为本、全村参与”的原则修订了《村规民约》,积极引导村民利用村规民约约束自身行为,并对民主议事决策机制进行完善,基本形成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工作新格局。建立了乡贤理事会、老人协会、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推进村规民约地实施,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协调邻里关系等作用和功能。积极推动新媒体建设。运用网络平台服务乡村治理。目前,美山村4个自然村均建立了“村民微信群”和“小微权利监督群”,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凡村里的事都做到公开透明,让百姓在重大问题上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形成“大事一起干”的良性机制。
以法治为根本,牢固树立法制观念
筑牢普法学法阵地。把乡村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定期组织村民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推动普法教育、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先后组织开展法律宣讲活动20余场,制作宣传标语、横幅、海报等100余份。同时,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搭建联村联户的法律服务平台,邀请村居法律顾问,及时准确地为村民解答疑惑,提供帮助。组建调解纠纷团队。以驻村法律顾问为组长,整合村里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等,组建了调解纠纷团队。团队成员被落实到村务监督、环境整治、维稳治保等服务岗位,有问题就地解决。积极调解村民矛盾纠纷58次,调解成功率90%以上,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近年来,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无越级上访情况和非法宗教等活动,村民关系和谐,干群关系融洽,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实现了村内矛盾纠纷的“自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