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共空间承载了居民的日常交往和生活,老年人和儿童由于有更多的休闲时间,成为社区公共空间的高频使用者,国内“421”及“422”的家庭结构中,年轻人承担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的双重压力,家庭中则更多的由老年人承担起照顾孩子的家庭任务。与此同时,国家鼓励三胎政策,儿童成长空间、发展环境、权利保障等备受重视。因此,以养老育儿为核心,构建代际融合的全龄社区成为未来社区发展的新导向。
在中国,老人带孙、老幼共居现象十分普遍。已有研究表明,在社区范围内老幼日常生活和行为轨迹高度重合,在某种意义上可将老幼群体视作社区内的活动联合体。我国大部分社区都为老旧小区,群体活动空间较为有限,社区内老幼复合共享的公共设施功能类型单一、空间布局分散、共享设施不足,无法满足老幼的社交娱乐需求,因此在进行社区建设时,要着重增加老幼复合共享的社区公共设施。
针对老幼复合共享的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我们在设计时应以统筹老幼共性需求和满足老幼差异化特征为基础,协调多元需求,实现老幼共融,最大化的为不同人群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选择和更加自由的体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注重“三个融合”。
一是布局融合。主要考虑社区公共设施设计时场地布局的灵活穿插和老幼活动的互动融合,对于相对独立使用的老年人以及儿童专用公共设施,如打造积木空间、棋艺空间、阅读空间、休息空间、画室时,可以灵活交叉布局,通过设置特色共享区域,模糊活动区域边界,为老幼群体提供提供多样性的聚集、社交环境设施。
二是形态融合。重点在加强公共设施复合的形态兼容,形成可识别性强、具有特色的社区公共设施形象艺术,例如可以选择立体的互动装置、雕塑等进行模块化拼接组合,通过色彩形式的混合,创造老幼群体视觉上的愉悦,吸引儿童和老年人的驻足停留,激发社区活力。
三是功能融合。充分考虑老幼群体对活动的多样化需求,打造多元复合的公共设施,打造一个老年和儿童活动兼具的多功能空间,实现从单一化到复合化的转变。同时也要结合老幼的身体状况,活动特征的特殊性,进行无障碍设计。
社区建设要以社区成员的利益和需求为纽带,关注群体共性,了解群体需求,在人口老龄化的今天,打造老幼复合型设施,才能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自觉维护社区公共秩序,着力提升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以诚待人、以情感人,才能帮助居民树立应有的主人翁意识和社区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