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巡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监督全覆盖的政治要求,是中央、和各级党委强化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监督全覆盖要求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落实惠民富民政策提供有力保障”。做好巡察工作要做到以下几点:
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巡视巡察新部署新要求,学深悟透最新指示精神,扛牢政治监督责任,提升巡察工作质效。聚焦监督重点,找准监督路径,紧盯职能责任、关键少数和群众关切,突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要围绕中心大局,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落实情况、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开展监督,不断提高巡察工作震慑力。要坚持系统谋划、系统推进,做好巡前准备,在新的起点上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
要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巡察整改实效,切实扛起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政治责任,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巡察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最终要解决问题,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要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把整改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要领导带头,扛稳主体责任;要紧盯问题,抓实关键环节;要严督实导,抓出工作实效;要标本兼治,用好整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