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犹如改革航程中的一盏明灯,为国家的未来发展指明了全新的方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广大党员干部要继续秉持发扬历史主动精神,自觉砥砺挺膺勇毅前行强大定力,不断在忠诚对党、赤诚为民、竭诚干事中淬炼意志品格、涵养民本情怀、保持奋发姿态,精“诚”所至答好全面深化改革“时代考卷”,蹄疾步稳推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深改巨轮”行稳致远。
忠诚对党,潜心淬炼“志坚如磐”的意志品格,答好“矢志不渝跟党走”的政治卷。“天下至德,莫大于忠”,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四十多年改革实践深刻表明,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保证全面深化改革乘风破浪、越挫越勇的指南针和根本政治保证。唯有坚持党的领导,一以贯之沿着党指引的方向笃进前行,才能确保“深改巨轮”航向不偏、动力不减、焦点不散。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对党忠诚作为自身最牢固的信仰基石,时刻保持将改革进行到底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担负“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坚决做到对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向什么目标前进等根本性问题立场坚定不动摇。要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积铢累寸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掌握《决议》的时代内涵与现实意义,做到对“改什么、不改什么”心中有数,对“怎么改、改到什么程度”心中有招,切实夯实理论根基、把牢思想航舵,坚定不移当好“党的领导”下的“有力改革者”。
赤诚为民,自觉涵养“念兹在兹”的民本情怀,答好“一枝一叶总关情”的初心卷。改革为了谁,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的“试金石”。《决议》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列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六大重要原则之一,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执政为民的价值底色和使命自觉。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不移地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始终将“人民”二字镌刻在改革的旗帜上,时刻以人民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为衡量标尺,牢牢守住改革为了人民这个“基本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坚持把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最关注的就业、增收、教育、就医、住房、养老等现实问题,及时深入基层群众摸需要、听真话,切实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中摸清工作动态、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和完善更适合群众、贴近群众和满足群众的利好政策,不断将改革的“问题清单”变为人民的“幸福清单”,实现人民愿景与改革脉搏共振。
竭诚干事,始终保持“笃行不怠”的奋发姿态,答好“策马扬鞭自奋蹄”的实干卷。真抓实干,唯实不唯虚,一切美好的蓝图都是靠拼搏、靠奋斗,一招一式干出来的。《决定》立足党在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任务千头万绪、难题纷繁复杂,党员干部身在其中、重任在肩,必须争分夺秒“抢先手”“抓机遇”,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茬接着一茬干,积小胜为大胜,推动改革发展实现新突破。要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系统思维,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和定位,深刻理解改革举措的指向和内涵,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循序渐进、步步为营,努力创造一批本地区本部门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一笔一划把《决定》的“大写意”转化为“施工图”,实现改革工作上下贯通、环环相扣、功能倍增。要牢固树立“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意识,主动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拼搏劲头,紧盯目标、心无旁骛,勇于在改革任务最艰巨的地方“攻坚拔寨”,敢于将改革的“刀刃”对准利益固化藩篱,奋力在发展大潮中奋楫争先、破局开路 ,不负使命当好改革工作的有力执行者,一步一个脚印把改革“新蓝图”变成“实景图”。